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120周年校庆校歌征集公告

浏览量:588时间:2022-12-20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安徽省商业学校和安徽商业职工大学合并建立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是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技能大赛标杆校和省级线上教学示范高校,是省内唯一一所被列入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的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历史始于1903年,其前身是创办于湖南长沙的安徽旅湘公学。办学以来,学校先后礼聘刘师培、陈仲甫(即陈独秀)、柏文蔚、苏曼殊等知名人士在校任教和讲学,历经了安徽旅湘公学、安徽公学、省立第一商业学校、安徽省立立煌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安徽省芜湖商业学校等校史变迁,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百年老校。当前,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实施“职教本科、‘双高’建设、师资提升、协同育人、创新服务”五大行动计划,着力打造“人文商贸、质量商贸、特色商贸、开放商贸、幸福商贸”五大美好商贸,为高教强省和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贡献。

2023年,学校将迎来建校120周年。为提炼办学理念、办学成就,反映学校悠久历史、文化底蕴,传承弘扬 “厚德 弘商 笃学 砺能”的校训精神和“厚德担当 诚信图强 创新超越”的新徽商精神,庆祝建校120周年,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

三、作品要求

(一)歌词部分

1.歌词主题明确、立意高远,能够体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理念、育人特色和百余年的历史积淀、精神内涵,能够展现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师生风貌和价值追求。

2.歌词应简洁凝练、感情真挚、朗朗上口,篇幅控制在200字左右。

(二)歌曲部分

1.曲谱应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旋律优美,节奏明快,催人奋进;既富有时代感召力,又能体现历史的积淀。

2.歌曲体裁不限,合唱、独唱皆宜,音域适中,易于传唱。

(三)作品提交

1.提交的作品可以是单独的歌词,也可是完整的歌曲;歌词格式要求:Word文档,分行排列,段落之间空行;歌曲需要提交歌曲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并附MP3格式小样。

2.投稿作品可以是个人创作,也可以是集体创作,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集体创作还须注明团队名称。

3.投稿作品须包含作品名称、正文及释文三部分。释文部分应对作品主题、创作意图及背景等作简要说明。

四、作品评选及奖励

1.学校成立校歌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出优秀作品并予以奖励。

2.校歌评审以作品为单位进行评审,歌词和歌曲各设立三个奖励等级:

(1)投稿为单独歌词部分: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名;优秀奖5名,奖金500元/名。

(2)投稿为完整歌曲部分: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6000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4000元/名;优秀奖5名,奖金2000元/名。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款,荣誉证书和奖金均以作品为单位进行核发。

3.获奖作品的作者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由作者自行协商分配奖金,分配所涉的相关争议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荣誉证书和奖金发放对象为作品的联系人。

4.被确定为校歌的作品,将由学校另行出资制作。

五、投稿方式

1.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歌征集作品信息表》(详见附件),投稿作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歌征集+姓名+电话;邮件应包括歌词或歌曲、作品征集信息表2份文件。

2.单独歌词作品需提交Word电子文档;完整歌曲作品需提交作品JPG或PDF格式文件以及MP3小样;电子邮件提交多份文件请打包为zip格式上传。

3.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2日24:00。

六、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投稿作品应当为原创且未曾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投稿人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凡涉及侵犯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负责。

3.投稿人(及其创作团队)同意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无偿归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在评奖结束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有对投稿作品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或使用的权利。

4.作品评奖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作品获奖不作为校歌当然采用依据,获奖作品数量将根据投稿作品数量有增减。

5.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对歌曲征集活动所有条目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及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1123

联系邮箱:tangyunlong@abc.edu.cn

附件: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120周年校庆校歌征集作品信息表.docx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0日